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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同性恋吗
我是碧落晓蓝,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古代就有同性恋,而且早就有了。在古代,同性恋也称为好男风。
分桃断袖的由来
“分桃”的典故出自《韩非子·说难》。话说春秋时期的卫灵公有男宠弥子瑕,恩爱非常。有一次,两人在园中游玩,弥子瑕吃了个桃子,觉得很甜,于是就留了一半给卫灵公。卫灵公对此大加赞赏,顾不得君臣之礼,很开心地吃了剩下的桃子。
断袖的典故出自《汉书·佞幸传第》。汉哀帝时,董贤曾任郎官,因为长相秀美且好修饰,因此获得哀帝的宠幸。有一次,董贤与哀帝午睡时,压到了哀帝的衣袖。哀帝想起身,发现董贤没睡醒,不忍心惊醒他,于是割断了袖子才离去。可见哀帝对董贤爱意之深。
所以,分桃断袖,后来就指同性恋了。
除了分桃短袖,龙阳之好也指同性恋。
龙阳之好的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话说魏王与龙阳君是一对同性恋,两人经常同床共枕,十分宠爱。有一次,魏王与龙阳君同船钓鱼。龙阳君钓了十几条鱼,却突然哭了,魏王十分惊讶,赶忙问是什么原因。龙阳君就说,刚开始钓到一条鱼的时候很开心,后来钓的鱼越来越大了,就会把小鱼丢了。我想着天下的美人何其多,就害怕魏王您有朝一日宠爱了其他的美人,肯定会抛弃我,所以情不自禁的流泪。魏王听后,十分动容,为了打消龙阳君的担忧,下令全国不许谈论美人,违令者满门抄斩,借以表达对爱龙阳君的爱。
后来的许多朝代,很多达官贵人喜好男风的,就会养娈童,甚至出现男妓。
比如说两宋时期,汴梁(今开封)和临安就有男妓。有趣的是,这时候的男妓,起的名字多半类似于女人的名字,如莺莺燕燕之类。政和年间,宋徽宗曾打击男妓一事,规定“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五十贯钱,就是5万文钱。
明朝以后,男风一度十分流行。官员或富贵人家,许多人家里都养童子。没错,这些童子,就是男宠。《金瓶梅》里,西门庆就有个书童,这个书童“口噙香茶桂花饼,身上熏得喷鼻香”。试想如果是一般的书童,肯定不会身上香气逼人。
《红楼梦》里面贾宝玉和秦钟两人相见恨晚,惺惺相惜,多少也有些龙阳之好的成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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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同性恋的历史,也可以说是相当长了。古代把男子同性称为“断袖”、“龙阳”、“分桃”等等,把女子同性恋称为“对食”“墨镜”等等。
汉哀帝与董贤断袖之癖
西汉的汉哀帝就认为董贤长得美,两人有说不清的感情。两人同睡龙榻之上,有一天汉哀帝醒来后,看见董贤还在睡觉,他准备穿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袖子被董贤压在身下取不出来,担汉哀帝又不忍心惊扰董贤,于是他偷偷的拿佩刀割掉自己的衣袖,然后悄悄离去。等到董贤醒来后,看见自己的身下压着汉哀帝的衣袖,深深的感受到汉哀帝的深情,越发的对汉哀帝好。“断袖之癖”就来源于此。
卫灵公与弥子瑕的分桃之情
《汉书·佞幸传》记载道:
“(董贤)为人美丽自喜,哀帝望见,悦其仪貌,宠爱日甚。出则参乘,入御左右。常与上卧地。尝昼寝,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其恩爱至此。”
弥子瑕是卫国卫灵公身边的大臣,他是卫国的美男子,在卫灵公面前很是得宠。弥子瑕私自驾着卫灵公的车回家看望自己生病的母亲,卫灵公却没有责罚他,还夸他孝顺。有一次,弥子瑕陪卫灵公一起游玩,在桃园弥子瑕尝到了一个很甜的桃子,他便把吃剩的一半给了卫灵公,与他分享。卫灵公毫不在意,认为这是弥子瑕深爱自己的表现。但是弥子瑕年纪大了以后,卫灵公对他的宠爱变得淡薄了,说:弥子瑕曾假传命令驾驶我的马车,还让我吃他剩下的桃子。
魏王与龙阳君的龙阳之兴
《战国策·魏策》中记载着魏王与龙阳君的一段故事。魏王和龙阳君一起去钓鱼,钓着钓着龙阳君却哭了起来,魏王问其缘故,龙阳君说钓的鱼越来越大,于是把小鱼丢之,想到自己靠容貌得到魏王的赏识,但天下美人那么多,怕魏王爱上其他美人就把自己抛弃。魏王为了不让龙阳君多虑, 就下令全国禁止谈论美人,否则满门抄斩。
古代关于同性恋的词还有很多,例如“外宠”、“男色”“佞幸”“邓生”“小官”等等
“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姚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1]清朝大文人郑板桥在《板桥自序》中毫不掩饰地表明了性倾向。
明清时期,男风颇盛,尤其是在“京师、江南一带”《金瓶梅》《红楼梦》等反映世俗生活的小说中也颇多同性恋的情节,如西门庆和书童,贾宝玉和秦钟学堂起嫌疑,薛蟠追恋柳湘莲等等。
余姚、分桃、断袖、龙阳……这些是文人笔下对同性恋者的称呼,带有浪漫色彩。而从文人笔下反映出来的地位,在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同性恋者的地位似乎并没有那么糟糕。
在明清时代,随着经济不断地发展,造就了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不同于农耕经济,农耕社会倾向于保守,市民社会则相当开放。特别是明末,小说繁盛,发行的小说数以万计,种类也多种多样。特别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色情小说,单单《中国历代禁毁小说集萃》就有117部,而单单写同性恋的情色的竟然也不少,比如《宜春香质》《龙阳逸史》等。
就算是单纯的艳情小说,也少不了同性恋的情节。同性恋在文学上的“昌盛”似乎证明了在明清时代同性恋是一件流行的事情,考虑到文学有夸张的成分,明清时期同性恋活动应该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属于少见多怪的一类。
同性恋风行,而男女性爱却如严防死守一般。这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一般来说,既然一个社会能接受同性恋,对待性的态度应该蛮开放的。
明清时代的官员和文人墨客少了比肩前人的机会,虽然没有了红袖添香,但他们却开发了另外一种属于他们的风流。官方并不禁止男风,故男妓也旺盛起来。仅仅北京一地,便有了有名的“帘子胡同”和“八大胡同”,出入这些地方的人往往是官员和伶人。
因此,对同性恋者的称呼也随之丰富起来,“相公”“小哥”等等,其中“小哥”这一称呼还延续到现代,白先勇《孽子》中公园里同性恋者交易,年长者称年幼者为“小哥”。
清朝才子陈维崧和紫云的爱情亦成为了传奇。陈维崧写了大量的诗词,表达了他对紫云的情感,他们的爱情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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