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梯内电池爆燃事主去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电梯内电池爆燃事主去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大老师在泰国捡了包不承认,却给失主2000元,对此你怎么看
我觉得浙大的说法才是值得商榷的!什么叫教育学院员工?老师就是老师,辅导员也好,讲师也好,教授也好,都算是学校的教职工。但是为啥要把他们改称为员工呢?这跟出事怪临时工有啥区别呢!不就是为了降低所谓的负面影响嘛,可是恰恰就是这种家丑不外扬的做法造成现在遮掩成性,不思悔改的事常常发生!
这件事到目前已经被彻底的还原了。事情的经过就是失主丢了包包了,恰恰该包包还挺贵挺值钱的。该事主教师起了贪念,想要据为己有。只是没有想到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了她们两人,并且因此起了争执。而经鉴定,该包包确实是属于失主所有!这一点相当好办,只要上到警察局,做指纹鉴定就可以实现,因为该两位教师说包包与失主无关,那么只要能够在包包里找到失主的指纹就可以证明该包便是失主所有。这两名教师可谓是丢脸丢到十万八千里外了!
现在很多情况就是风光贴金的事就是正职人员,而犯错后要背锅的就成了其他无关紧要的人员了。正是有这种神奇逻辑才会造成丑闻不断。反正丢脸丢的是集体的脸,集体会想办法帮着遮掩的!
- 刚看了相关的图片和视频,事情可以说实锤了,浙大的两名年轻女教职工,在泰国旅游期间,捡到同胞掉落的钱包没有归还,失主报警后返还两千元钱(包内的现金数)。
- 这件事最让人匪夷所思、无法理解、惊掉下巴(请原谅我的理屈词穷)的是,浙大两位女教职工的一波神操作。
- 第一,不承认捡到钱包,给了失主2000块钱,是因为她俩不想被纠缠。
- 第二,在不承认捡到包的情况下 ,她俩要告失主诽谤。
- 第三,在她俩与失主对峙的视频中,态度极其嚣张,毫无悔改之意。
- 昨天晚上九点多,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微博,几乎同时发布了要严查此事的信息。
- 此时此刻,我想那两位女教职工应该已经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便宜把钱包还给人家,或者是给完两千块钱诚恳的道歉。网络传播如此之快,因为这件事,她俩有可能受到处分、失去工作。
- 小便宜贪心,每个人都有,当你的物欲高于伦理道德时就会起贪心,当你的伦理道德高于物欲时就不会起贪心。只能说她们的个人素养实在不高。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两位浙大的老师丢了为师之根本,也丢了自己的颜面。
在监控已经还原事实的情况下,两位老师依然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声称为了避免麻烦才付了2000元钱,又失去了一次补救的机会。
在利益面前,很多人战胜不了自己的贪欲。出于沾小便宜的心理,两位老师捡了小金的包拒不归还。如果查看监控后,两位老师主动承认错误归还包包并赔礼道歉,想必小金也不会将此事公诸于众。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两位老师不仅拒不承认,还要告小金诽谤,最后又称为了避免纠缠自愿拿出2000元钱,真是可笑至极!这两位老师不应该在浙大,倒应该去电影学院当老师吧!
浙大很快发出声明,将认真调查此事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如果事情属实,想必两位老师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老师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担。品德有问题,实在不配担此重任,拿什么来教育孩子们?
看过清洁工拾金不昧,看过学生拾金不昧,看过各种拾金不昧,终于看了一回老师还是大学老师昧拾金。真给教师丢脸!
现在教育只顾成绩不顾德行,这就是最真实的案例。希望浙大能严肃处理此次事件,不要再给教师摸黑了!
看了报道及叙述,这个情况表明:有些人的自私,与她的职业无关。 1.叙述及监控表明,这个女人很贪滥、自私且无耻。捡拾别人的包以后,在监控面前,还耍无赖狡辩,这说明她本来就是个贪小便宜的人,这只包的价值、款式都是她十分喜好的。 2.支持浙大学院对她的处理,她的行为,类似去年高铁女老师扒门事件共同之处,就是“霸道”。她可能会认为,没有下文,则她可能获得了这个包包,若扩大就退回,再多“道歉”,不伤脾胃。 3.这个事件,突出的当事人“老师”身份,可能再次引发个别媒体或不良用心者,趁机抹黑老师群体,让社会上仇视教师继续发酵的可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梯内电池爆燃事主去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梯内电池爆燃事主去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