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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逃单报警一般会怎么处理
若客人有逃单行为,经营者在报警之后,警察是会对其进行受理的,并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某饭店吃饭并逃单了,然后食物中毒,请问饭店要承担多少责任
窃以为,这次事件饭店造成的损害后果较大,食物中毒和饭菜质量有直接关系,和是否逃单无直接关系,不逃单的顾客吃了不干净的饭菜一样可能食物中毒受到伤害,因此,饭菜质量存在问题是造成食物中毒的唯一原因,连近因都算不上,虽然顾客没有支付饭费,但提供食物在先,支付在后,说明双方己形成权利义方关系,饭店提供干净卫生的义务在先,没有做到是违约行为,饭店是直接责任人,责无旁贷应予赔付中毒顾客医药费,住院 交通 陪护 伙食等费用,如果死亡应有丧葬及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等。残疾还有补偿金和二次手术等费用,总之直至痊愈为止。但顾客逃单的饭费要从中扣除甚至可以多扣一些,逃单也是违约行为。即便是伤害程度后果小也应有惩戒。
纯属个人观点,欢迎讨论指正
比谕不恰当也不夠友善,但道理是相通的:有人在公共場所投放了含毒食物,同样误食,栓绳的宠物狗比游浪狗维权来得容易。这人为了不当得利而丢失了第一证据,维权难度无疑增大了。
证据!证据!证据!原告负责举证,你的证据呢?没有证据如何举证?向你推荐一部电影:《让子弹飞》,里面有答案!
现在社会到底怎么了?门前摔倒告店家,扶一辆路边的电动车摔倒告车主,小偷坠楼告屋主,未成年人撬开共享单车骑车狂奔死亡告车主,问题是官司还都打赢了。
顾客到饭店吃饭并付款,双方就形成了约定。饭店负责提供新鲜的食物,顾客付钱,约定完成。顾客没有付钱,约定完成了么?拿一个未完成的约定要求履约,合理吗?
从法律上讲,法律最注重的是证据,没有借条的借款尚不支持,何况你这没有证据的食物中毒?用什么证明你食物中毒和在饭店用餐的因果关系?
从道德上讲,逃单是一种让人不齿的行为,性质和偷东西相当。你偷了店家食物,然后告店家食物不新鲜。
这样的问题就不要拿到网上问了,很丢人的。
一点都没有责任。
你“逃”跑了,等于是不承认在这个饭店吃过饭,还找饭店干什么?既然你没有在这儿吃过饭,饭店当然就不担责任了。
人家开饭店就是为了赚钱,不是施舍、白吃白喝的地方。而你吃饭后逃单,不思付款,酒足饭饱后来一个脚底抹油,偷偷地溜之大吉,神不知鬼不觉地跑了!
如此,你就用你不光彩的行动来证明了一件事:你没在这饭店吃饭,所以你也无需付钱。谁找你,你都会振振有词的说:我没吃,付什么钱!
那么,问题就出在这儿。你不买单偷跑回了家,也许正在为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沾沾自喜、自吹自擂之际,却发现不对了:身体被食物中毒了。
怎么办?找饭店负责吗,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这样,饭店不负责还不行,必须负!想赖也赖不掉。
然而,饭店又凭什么要负你这个责呢?你有什么凭据,什么理由找他们呢?或者说你是否是在其他地方中了毒而诬陷他们呢?
空口无凭,只能自认倒霉罢了!
所以,别贪图小便宜,干这种可耻的事是有报应的。你这个报应还有点快,马上就来了。
诚实做人、做事,尊重他人的付出,才是做人的底线。反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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